关于做好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理事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周林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279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高教分会组织建设,促进分会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依据《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章程》《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同意,将进行第六届水利高教分会理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请各会员单位根据第五届理事会名单提出换届意见(第五届领导成员、常务理事、理事名单见附件1)。

一、原则

第六届理事会领导成员组成原则: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在第五届成员基础上进行调整,因职务变动的由现任人员接替。

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协会常务理事、分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各研究会主任优先考虑成为常务理事;尽量保留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并根据协会开展工作需要补充新的人选;新增人选原则上为副校级以上人员和综合型大学的水利类学院负责人;原常务理事因职务变动的,原则上由现任人员接替。常务理事总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二、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工作,高教分会各研究会机构原则上在第五届成员基础上进行调整,因职务变动的由现任人员接替,各研究分会成员建议与新一届的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理事成员相对应,每个单位每个专业研究分会推荐人员不超过1人,且不重复担任两个以上专业研究分会成员。

希望各会员单位:

参照高教分会第五届领导成员、常务理事、理事名单(附件1)和高教分会各研究会第五届组成成员名单(附件2)进行替换或增补,提出本单位的第六届高教分会人员推荐名单,并请填写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会员入会登记表、各研究会成员推荐表(附件3、附件4),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报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反馈给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

按照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相关规定,各会员单位需缴纳相应会费,如连续三年未缴视作自动放弃成员资格。

对研究会活动的制度、要求提出好的建议。

三、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联系人:周林

电话:  025-58099149,15951900864

邮政编码:211100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教务处 行政楼206

E-mail:zhoulin@hhu.edu.cn

  

  

附件1:高教分会第五届领导成员、常务理事、理事名单

附件2:高教分会各研究会第五届组成成员名单

附件3: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

附件4: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各研究会成员推荐表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

                               2018年4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