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水教协 [2021]5 号),在学校申报、专家投票的基础上,拟推荐以下人选获得“第十三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称号(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6 月 14 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25-58099149,15951900864,周林
通讯方式: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8 号河海大学教务处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人选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