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周林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23

各相关高等学校: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自2009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七届,涌现出一批优秀水利人才,充分展示了广大水利类专业毕业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发广大水利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服务水利的意识,经研究决定,2016年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继续联合开展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请各相关院校根据“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推荐候选人(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sljzw.hhu.edu.cn/index.html、http://sljzw.hhu.edu.cn/fenhui/index.html)。学生申报表(附学生二寸免冠照片)和汇总表电子稿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发至主办单位秘书处邮箱。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中英语、计算机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国家专利授权等需附复印件各一份)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0日前寄达主办单位秘书处。

联系人

:025-83787326

E-mail: sljzw@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教务处 河海馆209

邮编:210098

  

附件:1.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2.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3.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4.评分细则参考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为激励全国水利类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也为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多、更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条例。

一、   评选对象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全国水利类专业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达到年级前5%;

5、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在上述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1、曾获国家、省级荣誉或竞赛奖;

2、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或科研上有创新;

3、曾获国家专利授权。

三、   评选办法

1、推荐工作由各设有水利类专业的院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每校1—2人,最终择优评选出20名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每年 3-5月份开展,被评选对象需填写《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经院校审核后报送主办单位秘书处

3、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候选人名单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水利优秀毕业生。

四、  其他事项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毕业前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者,一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2、经评定的水利优秀毕业生,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水利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附件2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

申报表

校:

名:

业:

申报时间: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2寸

免冠照片

出生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  制

  

学号

  

外语、计算机水平

  

特长爱好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E-mail

  

学业

成绩

平均成绩

  

年级、专业人数

  

学分绩点

  

年级、专业排名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在校期间主要事迹

  

  

  

  

  

  

  

  

  

  

  

  

  

  

  

  

  

  

  










获奖

情况


发表论文情况


获国家专利授

权情况


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真实性承诺:

经审查,本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同意上报。并愿承担由此材料真实性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学校:(公章)                                                       

序号

姓   名

专业名称

水利类专业毕业班人数

备    注

  

  

  

  

  

  

  

  

注:每校限推荐1-2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附件4

评分细则参考

计分指标及标准

学习成绩

  

学业成绩(50’)

历年累计成绩排名:

1-3名  50’

4-6名  45’

其他   40’


素质表现

  

政治思想

表现(10’)

政治思想素质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校、院表彰     1-5’

本栏“模范带头作用”一般指学生党员,“社会工作”指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表彰指由校院发文表彰的“优秀党、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宿舍等等。

关心集体,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获校、院表彰           1-5’

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科学研究情况(20’)

参加科研活动、创业大赛、

或院、校级社会实践重点团队          5’

担任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创业大赛

或社会实践重点团队负责人            10’

1. 参加各类活动以文件为准。

2. 参加科研、实践及发表论文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20’。

公开发表论文(非核心期刊)  5’

公开发表论文(核心期刊) 10’

获奖情况(10’)

院级奖励(至少二个)        2’

校级奖励(至少一个)        5’

省部级以上奖励(至少一个)  10’


其他突出表现(10’)



合计

100’

  

合计得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