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水利院校第四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周林  发布时间:2014-03-20   浏览次数:67

各相关高等学校: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国将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骨干水利工程,并积极深化改革,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新时期我国水利事业建设的后备力量,广大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在校学生是实施水利兴国、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构建民生水利的人才保障。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活动自2011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三届,涌现出一批优秀水利人才,展现了广大水利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为继续表彰优秀、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水利学子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的热情,经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2014年将继续针对广大水利类专业非毕业班学生开展全国水利院校第四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

请各相关院校根据《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推荐候选人,并填报《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和《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汇总表》(文件电子稿在水利教指委和高教分会网站下载
http://sljzw.hhu.edu.cnhttp://sljzw.hhu.edu.cn/fen/index.aspx)。电子版的申报材料与汇总表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寄达主办单位邮箱,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申报材料中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国家专利授权等需附复印件一份)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0日前寄送至主办单位秘书处。

联 系 人:李  佳

联系电话:025-83787326

E-mail:
sljzw@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教务处(210098)

 

附件:1.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

          3.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汇总表
          4.关于推荐“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投票学生代表的说明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代章)

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