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评审专家:
根据“关于开展评选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水教协 [2016]3号)、“关于开展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的通知”(水教协[2016]4号),前期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组织全国水利高等院校开展了“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和“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的申报工作。共有40所学校的63名学生申报优秀毕业生,40所学校的69名学生申报十佳未来水利之星。为更好的选拔水利类优秀学生,秘书处特邀各位评审专家对以上奖项进行投票评选,具体投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由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常务理事组成(重复人员只投一次)。
二、评选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方式:
1. 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请评选专家查看“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学生综合情况简表和“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学生申报材料,依据“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参考”,对申报学生进行投票。每位专家最多推选20人。
2. 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请评选专家查看“第六届全国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学生综合情况简表和“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学生申报材料,依据“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第一轮评审。按照相应标准每个类别评选出3位(如申报人数不足3人,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选择投票或不投票),共约30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评选。(第二轮评选由来自各水利院校的学生代表投票完成)
3. 以上材料已发至每位专家电子邮箱。
四、最终投票结果请于6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
电 话:025-83787326 传 真:025-83735757
E-mail:sljzw@qq.com
附件:1. “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申报学生综合情况简表
2. “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学生综合情况简表
3.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4.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参考
5.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6.“第八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学生申报材料(文件夹)
7.“全国水利院校第六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学生申报材料(文件夹)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